论到传统营销模式,不出B2B、B2C以及C2C,当然这些营销模式也都被运用在早期的电子商务业务当中。那么O2O(Online to offline)是什么呢?这个概念是由TrialPay的CEO Alex RamPell 2010年时在科技网站《TechCrunch》当中所提出的观念。简而言之,他指出线上网站须透过更为有效的方法,并结合线下实体商店,以让消费者获得更良好的服务,也顺带能将当时线下消费额度大幅高出线上消费的模式给转换过来。
从上面的说明来看,换个角度来说,更好说明O2O的名词,就是“虚实整合”。若想要维持正常的生活,每个人都免不了添购日常所需用品。但是相对于以往B2C(例如网路购物中心)或是C2C(较类似网路拍卖)的方式,O2O更多的是同品牌之间线上、线下店的整合服务。想像一下,例如你因为在手机中下载了一家日式料理店的折价券,因此提起兴趣前往该日式料理店消费,并透过手机中的优惠券折价,就算是一个O2O的标准案例。对于商家而言,透过O2O可以吸引消费者前往实体店面消费,让线上线下互有加分;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则是可以在既有的生活中,透过导入O2O的习惯,享有更经济的消费,甚至可获得更别致的服务。
就以上例子来看,O2O绝对不只是纸上谈兵,或者昙花一现的创新概念,而是电子商务的新战场。相较于当前台湾地区颇为普遍的LBS定位、扫码(QR code)购物以及线上折价券等O2O模式,阿里巴巴2014年12月12日在大陆举办的双12活动,对于“移动支付”如何对O2O行销造成强大影响力,更具参考价值。双12活动以“用支付宝付款打5折”的方式,成功号召从未使用过支付宝的大妈们,加入在这一场电子商务的崭新实验中,虽然支付宝是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但大妈们仅需要拿着手机,启动支付宝就可付费的方式,其实也算是移动支付与O2O的应用,至12月12日当天下午5点为止,支付宝联合线下商店累积支付交易数达到404万笔,成果非常惊人!
而当谈到移动支付,其实绝对不能忽略交易当中的资讯安全,因为如果失去资安的保护,对于消费者而言极为机密的个人资料,就彷佛毫无防备的任人取用。而说到目前市面上的智慧型手机(移动支付必要的载具)来说,并非每一支都拥有移动支付的功能,更非具备极高的资安层级。华美电子所研发,可搭配大陆国密芯片以及功率放大芯片的解决方案,不仅可快速为智慧型手机配上移动支付服务,更具备令人心安的防护层级,可以保护消费者的资料安全,未来极有可能成为手机厂商要为手机加入移动支付功能时的元件供应商,具有相当的潜力。
再回到当初Alex RamPell提出O2O概念的时期,当时美国地区的人们年收入约4万美金,但是却只有1千美金左右是花在线上购物。对照现今电子商务发展的情况来说,当然线上、线下的消费比例已经改变,再综合阿里巴巴的例子来看,O2O+移动支付的方式,还能进一步引导出以往从未从事线上购物、移动支付(或指第三方支付)的消费者,而这一块尚待开发的市场,绝对会是各大厂商极欲争取的大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