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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撰写高质量的背景技术

更新时间:2014.12.27  新闻来源:江阴电商协会  浏览次数:1645
  在专利申请文件的准备过程中,一份完整的说明书包括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6部分。其中,背景技术是整个说明书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其作用是为了介绍相关技术主题的背景,帮助读者理解发明,上承技术领域,下启发明内容,为技术问题的提出做好铺垫。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第17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应当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尽可能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审查指南》进一步对背景技术记载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尽可能地引证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在可能的情况下,说明存在这种问题和缺点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时曾经遇到的困难。
 
  因此,完整的背景技术大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引子、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现有技术的缺点或者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目前背景技术的撰写往往过于简单,究其原因,一方面,《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指南》上对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的撰写要求均为建设性意见,而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并且对于背景技术中现有技术的披露程度及披露的真实度均无明确规定;另一方面,申请人往往担心撰写的内容过多,尤其是当其引用了与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这些相关的现有技术会被审查员拿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从而评价创造性,导致授权率降低。

  一份撰写恰当的背景技术对于解释、支持权利要求或证明权利要求的可专利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背景技术各部分的撰写过程中,均存在容易将非现有技术引入的可能性,在专利审查和确权程序中,非现有技术的引入容易误导审查员对发明的创造性的判断,从而拉长了专利审查期限,甚至导致专利得不到授权。

  据此,在撰写背景技术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尽可能客观地记载现有技术发展水平,不记载不属于现有技术的内容。在我国的专利制度中,虽然我国的《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均无明确规定背景技术中的内容即为现有技术,但在专利审查的过程中,背景技术的内容往往影响审查员对创造性评价中公知常识的认定及技术效果是否为显而易见的判断,虽然在后期答复的过程中,通过与审查员的沟通可能说明问题,但是这无疑拉长了审理期限,不利于专利权的实现。

  二、记载与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分析这些现有技术文件存在的问题。引证文件属于现有技术,因此对引证文件进行分析的内容极其容易被全盘当成现有技术,因此在撰写的时候需格外注意。如在具体案例中,有些引证文件中存在的现有问题并非显而易见的,而在分析的过程中会将这些问题凸显出来,使审判员误认为这些问题的发现是显而易见的,存在某种程度的技术启示,从而拔高了现有技术的创造性水平,不利于专利权的实现。

  三、在寻找引证文件时,应做充分的检索,避免将非现有技术当做现有技术进行参照。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3节的规定:所引证的非专利文件和外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应当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所引证的中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不能晚于本申请的公开日。因检索不充分而导致将公开日在本申请的公开日之后的专利文件作为引证文件,扩大了能够作为创造性判断的参考文件范围,在专利审查的过程中,不利于专利权的实现。

  相对于权利要求书,背景技术似乎不值得一提,但是一份撰写得当的背景技术能够在专利审查答复的过程中力挽狂澜,因此,背景技术的撰写值得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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